第(2/3)页 提起这件事,花自芳也有自己的想法,他说道:“二爷,我是个粗通文字的,论学问,我连老莫都比不上,不过我在南城的铺子里打了几年的下手,明白识字的重要性,也知道像我这样的普通老百姓,对认字的渴望。 其实只要银钱跟得上,教孩子认字,并非难事。” 沈亮恍然大悟,他一直有一个误区,那就是忽略了现在的实际情况,老百姓普遍处在吃不饱的状态下,能送孩子认字的,起码是中产之家。 至于在地里刨食,面朝黄土背朝天的那些人家,根本供养不起读书人。 而且现在的孩童懂事早,明白识字读书的重要性,根本不用大人催促。 朱成功几个孩子对知识的渴望,是沈亮想象不到的。 每天晚上,朱成功几个孩子都自学到很晚,如果不是老莫催促,他们都想点灯熬油,夜以继日。 沈亮对花自芳道:“今年我还要开设一个葡萄园,如果有种植方面的人才,你务必要留意,书局方面你尽管放手去做,这里有你和袭人应该也是足够了。” 花自芳连连点头,“明日我便亲自去寻找。” 这时候晴雯一脸兴奋的走了进来,见到花自芳和老莫,便侧了身子。 老莫和花自芳知道这是沈亮身边的丫鬟,全都非常自觉地告辞。 沈亮对晴雯道:“都看完了?感觉如何?” 晴雯一脸艳羡,搂着沈亮的胳膊道:“宝玉,真是不敢相信,这么大的书局,居然真的是袭人姐姐在管,你都没看到,方才袭人姐姐面对那些书斋的人,大手一挥就是几百两银子,让人好生羡慕呢。” 沈亮用手捏了捏她的鼻头:“这是你袭人姐姐的本事,让你平时多认几个字都不肯,现在知道后悔了吧?” 晴雯聪明灵巧,于针线活有极高的天赋,不过却不喜读书,看到那些文字头都大了。 都说晴雯是林黛玉的另一个版本,倒真有几分意思。 袭人走了进来,看到搂在一起的二人,捂嘴笑道:“呦,我来的不巧了,在家里腻歪不够,又上我这里来勾搭,真是没眼见呢。” 第(2/3)页